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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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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建议

编辑: 更新于:2014-9-22 阅读:

农工党甘肃省委会

民营医疗机构已经我国全民健康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医疗卫生改革的方向,公立医院将更加突出基本医疗保障功能,并鼓励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分担全民医疗保障需求。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国务院2013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为“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12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持续提高社会办医的管理和质量水平,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实现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共同发展”的目标。20148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做出决定“降低准入门槛,将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上一系列国家政策的出台,使民营医疗机构迎来了历史性发展的机遇。

但是,民营医疗机构要真正感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帮助,必须破除地方职能部门实际执行中的政策玻璃门。联系到甘肃的实际情况,具体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 完善机构设立规划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中“加强规划引导”一章明确:“切实将社会办医纳入规划范围。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优先满足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需求。新增卫生资源无论何种资金渠道,须按照有关规划要求和标准进行审批。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模适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发展规模,留出社会办医的发展空间”。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落实在“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规定在公共服务设施中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健康服务业相关设施的配套。”但在实际政策执行中,越是医疗需求大的地区,民营医疗机构选择合适的运营场所越困难,往往是没有民营医疗机构合理的设置空间。主管部门的区域卫生规划对于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方面考虑严重不足,规划过程中缺乏充分的论证和意见征求,不能合理的考虑地区的需求和实际的矛盾,规划信息不透明,机械应用规定。建议,卫生规划部门要切实落实国家政策,根据地区差异和需求合理制定新的规划,政府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新建居民区和社区中的公共卫生服务设施的配套,以创造出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机会。

二、 真正做到同等对待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求“ 各地要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加快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但在现实中,民营医疗机构在项目申报、资金扶持、人才培养等方面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待遇,操作层面上,国家对于医疗卫生事业的扶持政策基本上只有公立医疗机构才有申报资格。

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将其统一纳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非公立医疗机构获得国家和省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在资金分配等方面给予同等对待。”,这不仅是优惠政策,更是国家卫生战略的需要。建议,省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出台具体措施来落实同等对待的政策。

三、 打破公立医疗机构的人才垄断

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明确:“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制定规范的医师多点执业指导意见,重点明确医师多点执业的条件、注册、执业、责任分担等有关内容。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医师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允许医务人员在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之间有序流动,在工龄计算、参加事业单位保险以及人事聘用等方面探索建立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的衔接机制。为名老中医多点执业创造有利条件。”但具体到执行时,我省主要的公立医疗机构没有站在国家制定政策为了惠民的高度上来积极配合,反而以小集体利益为导向,加大了对医师多点执业的限制。目前,医师多点执业的具体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操作性较差,人才所在单位根本没有可能性同意自己的医师开展多点执业,仅以支持公立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来应付国家多点执业的政策本意。建议,医师多点执业政策要修改完善,具备可操作性,真正使人才的潜力释放出来,以人才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

四、 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

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明确:“支持引进和培养人才。将非公立医疗机构所需专业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引进总体规划,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引进各类人才的同等优惠政策。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新技术技能培训等方面,要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现实中,民营医疗机构几乎不可能得到行业部门举办的高级人才培养服务,公立医院会有大量机会给与经费支持和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在引进人才方面,非公立医疗机构甚至不知道当地人才引进总体规划是什么内容?有何特殊政策?建议,关于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的一视同仁,仍然是具体可落地实施的政策以及实际的落实行动。

五、 加强政策透明度和服务意识

非公立医疗机构很少能得到相关国家卫生政策和行业通知文件等,很多政策信息都不清楚,更谈不上享受政策和机遇。建议,国家卫生相关政策的出台以及行业文件、通知等,应及时给非公立医疗机构同时送达,让非公立医疗机构及时掌握国家政策和行业要求。卫生行政、食药监督等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监管的前提是引导和扶持非公立医疗机构走上规范,而不是以罚代管,上门只是检查没有帮助和扶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大多成立时间较短,不比几十年历史的公立医疗机构,没有完整成熟的管理经验,健康发展非常需要管理部门的帮助和引导。想要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就要下功夫培育和指导。

六、 要以实事求是的原则来对待非公立医疗机构

非公立医疗机构规模较小,没有国家投入,抗风险能力低,无法和公立医疗机构相提并论。同等对待的重点是待遇和规范化运营,不能在设置要求、设备要求、人才等级和数量要求上也机械的采取“同等对待”,能够达到公立医疗机构要求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只可能是大型机构,广大中小非公医疗机构作为国家基本卫生服务体系的补充,特点就是小、弱,对于那些不合理的管理规定要认真进行研究论证,结合实情制定出符合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来。

七、 加大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来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成长

非公立医疗机构有各自的优势和特色,在某些治疗领域、未病防治、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基层健康保障等方面能够提供比公立医疗机构更加有效和低成本的服务,将有限的公共卫生经费发挥出更大的功效,非公立医疗机构应该能有所作为。建议政府以公共服务采购的形式让非公立医疗机构发挥作用、得到支持,可以采取招标形式,专门面向非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也可以采取公立和非公立同时开展,对比效果。有公平竞争的资格才会有公平的结果。

八、 优先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甘肃作为全国唯一的中医药综合改革配套试点示范省,以中医特色的一改之路得到了国家部委的高度评价和全国卫生行业的认可。中医医疗服务非常适合我省的省情,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要优先鼓励社会资本创办中医医疗机构,给予投资的补贴、医保的支持、验方制剂开发的政策鼓励,以及加大民间中医人才的合法化力度。

九、 保护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医患关系紧张、矛盾突出是现实存在的。政府相关部门对于医闹的打击和对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维护要一视同仁,让合法经营的非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样的法制保障。对此,建议强调公安机关、卫生部门等要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的响应速度和考核机制,维护好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十、 净化非公立医疗机构市场

不能回避的是非公立医疗机构存在着不少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欺骗病患、套取医保资金等现象,使非公立医疗机构整体形象受到很大损害。要严厉打击那些故意违规经营的不法医商,净化医疗市场,规范医疗经营行为,创造真正有利于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正规医疗机构发展壮大的环境。

非公立医疗机构作为我国医疗卫生体系重要的补充者,同样是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和不断提高的健康需要,同时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扶持和帮助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壮大也将有效的减少国家基本医疗服务的负担。打破看不见、摸得着的政策玻璃门,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切实制定并落实国家一系列支持社会力量办医的政策,才能真正发挥出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和创新动力,为我省改变医疗落后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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