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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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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农村金融现状的调研报告

编辑: 更新于:2014-3-10 阅读:

内容提要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发展,我省“三农”信贷不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但是,随着农村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信贷需求量不断增加,农村金融问题的矛盾仍然很突出。本文分析了融资难的原因,提出了解决我省农业资金问题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兴起及商业银行的强势介入,我省“三农”信贷不足问题在—定程度上有所缓解。较好地促进了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发展。但从目前的总体格局看,农村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信贷需求量在不断增加,农民的合作金融组织发展滞后,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贷款难、农村金融服务不足、农村资金外流严重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的改变,农村金融市场仍由正规金融垄断的局面仍未打破,“三农”信贷供给不足的现象依然非常严重。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离中央提出的目标要求,与农村旺盛的信贷资金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影响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我在调研中明显感受到农村金融问题的矛盾很突出,表现有三:1、农户和农村小企业贷款难的情况十分普遍。农民贷款难是长期困扰农村发展的一大顽症,也是制约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尽管近年来情况有好所转,但农村拥有的金融资源仍严重不足。2、农村金融市场资金失血严重。据了解,目前农业贷款“农转非”现象较为严重,商业贷款挤占支农贷款,农业贷款中的非农化比例至少在40%以上,且真正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中长期基建贷款更加有限。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变相成为单纯吸存的窗口,使资金源源不断流向城市。有专家称,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农村金融的面貌与城市金融相比至少落后二十年。城市金融发展的成果在农村金融几乎看不到。一方面金融大的网络体系已建立,但主干,“大动脉”在城市,农村最基层连“毛细血管”也没有。全省还有数十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网点,村级网点更是凤毛麟角,农民办理存贷款业务往往要跑数十公里到有网点的乡镇。由于手续繁、门槛高,迫使农民无奈选择民间高利贷。另一方面,农村的资金又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被虹吸到城市金融的大动脉上,农村金融处在缺血和失血的双重困境之中;3、在农村、真正融资难的是狭义农业。即:农、林、牧、副、渔。现在很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社等在选择贷款项目时,凡沾了农字边的项目都被称作农。为此,在农村本来很少的金融资源中,大量的又投向了非农项目。设在农村的金融机构“姓农不在农”和“在农不姓农”的情况同时存在。

我在调研中接触到的任何一个层面的干部和村民,无一不谈到资金问题是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认为,从农村资金来源的四个渠道来看,须做具体分析:

1、从财政性资金来看。尽管从2005年以来省市县三级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幅连续八年均高于财政收入的增幅,但从农村的实际需要相比是远远不够的。在一些地方虽然总量是逐年增加的,但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是下降的。相当多的市、县是吃饭财政,无钱办事、无钱发展的情况比较普遍。各个地区支农项目的配套资金难以筹措成为这些县最为尴尬和焦虑的事情。县级财政吃紧,有经济发展水平低,涵盖财源能力弱的问题,也有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来实行财税体制改革,中央财政集中过多的问题。

2、从金融资金来看。首先是各大银行从农村撤机构,尽管工农中建四大行在县级还有机构,但绝大多数只是吸收资金上存到分行,分行再上存到总行;其次是银行贷款方向转移,四个行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同时基于股改和资金安全性考虑,贷款方向转向政府项目、大企业、大项目。在县城主要是消化以前形成的不良资产,还取消了县级支行的贷款权限;再次,一些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受限。农发行主要提供粮、棉、油等政策性贷款,邮储银行成立不久,正在谨慎发放小额质押贷款,小额信贷和银团贷款,真正发挥大作业尚需时日;第四,农信社支农能力有限,把解决农村资金的希望全部放在农信社身上既不现实,也无可能,且对农信社也欠公平。

3、从社会资金来看。社会资金主要以企业为主。社会资金何以不愿投向“三农”?主要是农产品比较效益低,资金拿不到社会平均利润,加之农业主要靠天吃饭,风险大、收益无保证,社会资金只有敬而远之。如何设法把企业闲置资金引导到投向“三农”发展,这也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和研究的重大课题。由于许多农业项目如:畜牧养殖、生态产业链项目等均属于投资回报期长的项目,可否考虑由企业拿出资金进行前期开发,后续的资金支持则有金融机构和政府加以扶持。这也体现了“工业反哺农业”,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4、从农民个人资金来看。长期以来农民收入相对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差距一直很大。2012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495元,创历史最高,但同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之此仍在1:3左右的水平上徘徊。如果一家农户只种粮食,几乎只能养活自己,根本无钱扩大再生产。现在农村增加消费和扩大再生产的钱主要靠外出打工,而这一资金在现阶段是有限的。

基于上述分析,对解决我省农业资金问题提出以下7建议:

1、继续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

财政在此问题上的功能有三:(1)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和民生方面的投入,包括水、电、路、气、生态环境、国土整治等,尤其是一家一户想干干不成,想办没法办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政府主导,财政支持;(2)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如良种(含畜牧良种)、优质饲料、退耕还林还草、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产业化等。对龙头企业可采取补助、贴息,也可用股份投资的方式来支持;(3)强化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包括对病虫害监控、测土、节水农业示范、农业产前、产中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2、当前应特别强调健全和创新农业投资体制

应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改变条块分割和“撒胡椒面”的做法,集中有限的资金分类分步投入重点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率,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同时积极探索“政府出资,市场运作”的新型运作模式,依靠政策和法规,更多的采用财政贴息、减免税费、风险补偿、以奖代补、物资援助、购买服务等政策工具引导和鼓励,形成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激励机制。

建立财政和金融互动机制,优化投融资环境。首先,要创新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 当前我省财政支农投入渠道多,但并未实现与信贷投入的有机结合,目前在不断增加各级财政涉农贷款贴息资金的同时,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可考虑把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捆绑起来,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引导信贷投入的能力,建立农业发展投资基金和农业担保公司,从整合的资金中切出一块专项用于贷款贴息,通过财政向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提供贴息等办法调动金融机构的投资热情,用“四两拨千斤”的方法达到少量财政投入拉动大量信贷资金的目的。其次,金融机构要从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出发,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质量。使用好已有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双联惠农贷款”等财政政策,最大限度地惠及广大农户。

3、提高商业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意识

支持“三农”发展是所有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大型金融企业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各商业银行应深刻反思从农村撤出金融机构的作法。金融机构如果完全商业化运作,从商业角度考虑,资金必然投向盈利水平高的项目和地区,资本的本性是逐利的,这无可非议。而三农项目,特别是农户的小项目,因其风险大、盈利水平低,从经济学的角度考量,这些项目的交易成本很高,回报率低,加之由于农户的信息不对称,其基本情况很难搞清。所以,从商业化原则出发,资本的本质是不愿支持三农的。但既然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全国全省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工业应该反哺农业,所有金融机构都有责任和义务支持农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基本原理是改善公司治理。公司治理中一个重要原则是“相关利益原则”,所有金融机构都有支持三农的责任,是公司治理角度相关利益的组成部分。据载,不仅发展中国家如此,西方发达国家亦如此。美国有9000多家商业银行,其中8000多家涉足农业。资本主义尚且如此,社会主义应做得更好。

4、大力培育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农村金融的核心问题是机构太少,无法做到中央要求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放宽农村金融市场机构准入,让民间机构、企业进入,形成竞争的市场格局。要下大力气培育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如类似孟加拉国,尤努斯模式的扶贫经济合作社,机构虽小,却能解决一家一户的大问题。要进一步解决思想,支持民间资本在农村发起成立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和专业化小额贷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只存不贷的小额贷款公司抓紧改制为规范的村镇银行。目前在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上,门槛限制较多,政策导向仍局限于银行主导的模式,制约了民间资本和其他类似国有资本参与提供农村金融供给空间。

5、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中介组织体系

在积极组建政策性担保公司的同时,应大力提倡建立民间出资的商业化担保公司和会员出资的会员制担保公司,发展壮大农村互助担保组织,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缓解农村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村动产、不动产抵押登记机构和评估机构,探索建立农村林权、土地使用权抵押,把林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农机设备、农用车、农产品和农产品交易合同等动产引入信贷实践。

6、鼓励各金融机构大力创新现代金融服务手段

银行在传统的存、贷业务外,应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企业也应进一步开阔融资理念,积极通过租赁、信托、发债以及私募、上市等方式融资;还要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农业抗拒自然灾害的保险保障体系。六十年来我们一直沿袭由政府主导救灾的办法已与目前的生产方式不相适应,建议政府通过人大立法,强制推行农业生产保险,政府支出绝大部分保险费用,由保险公司同农民分门别类签订合同,保证农民在受灾情况下的最低收入。这样改,至少有三个好处:(1)逐步树立农民的保险意识,淡化政府在农民心目中的万能形象和无限责任;(2)减少政府事务性工作的拖累,集中精力办大事;(3)促进农民对农业的投入,稳定收入预期,解除后顾之忧,扩大农业生产。

7、建立统筹协调农村金融工作机制

我省农村情况复杂,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差异性很大,不可能用一种模式解决所有问题。建议省政府指示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农村金融工作协调机制。目前许多银行,如农行、农发行、农信社、邮储银行、国家开发行等都在参与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到底支持农业的那个领域?服务到哪个层面?如何界定?需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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