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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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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调研报告

编辑: 更新于:2011-3-23 阅读:

农工民主党甘肃省委员会

[内容提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长期存在的农民工问题由“民工潮”逐渐转变为“创业潮”。怎么样解决好农民工返乡创业成了各级政府面对的一个新问题。兰州市是西部欠发达省会城市,解决好农民工返乡创业问题,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

 

一、兰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现状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兰州市最早外出务工的部分农民工就返回家乡,开始从事种植、养殖、加工、服务、运输等经营活动,成为全市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的萌芽和最早形式。2009年下半年开始,兰州周边县返乡创业农民工共申办个体工商营业执照6000余户,创办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562户,吸纳农民工1.1万余人,总资产超过17.8亿元。除了总量较大之外,兰州市农民工回乡创业行为还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农民工回乡创业规模逐渐增大;二是省外返乡农民工占较大比重;三是以涉外贸易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返乡农民工最为集中;四是返乡创业人员主要以第一代农民工移民为主;五是在创业的项目方面,从事工业企业的约占38%,从事种养殖业的约占45%,从事第三产业的约占17%。农民工返乡创业虽有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创业能力较差。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多以第一代移民为主,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不少返乡农民工在选择投资项目、寻找市场定位、确定发展目标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不足,误入不适宜的行业或领域,最终导致创业失败。由于农民工缺乏必要的管理知识,难以持续发展、做大做强,甚至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

(二)创业资本不足。资金短缺己成为兰州市当前返乡农民工创业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难题。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资本主要来源于多年在外务工积蓄和技术积累,但务工所得的有限积蓄相对创办企业的巨额投入明显不足,在与亲朋好友东拼西凑后,才勉强把企业办起来,再也没有更多资金支撑企业运转,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大大削弱。加上银行贷款手续繁锁,担保条件较高,耗费时间较长,金融支持只能成为梦想,造成资金链条中断。受资金条件制约,返乡农民工创业往往容易选择对资金需求量较低的小餐饮、小商贸、小加工,而这些行业的技术含量普通较低,进入门槛也很低,导致供过于求,竞争激烈,严重影响了创业成功率。

(三)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经调查,兰州市各县区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除了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外,上一定规模的加工企业深感人才缺乏,原因是创业者本人以及管理人员都出身农民,多为初高中毕业文化层次,缺乏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和技术方面的基本知识,导致企业家族式管理依然突出,加工订单缺乏,市场难以打开。

(四)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兰州市属于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普遍较差,尤其是县、乡()两级基本上都存在路、水、电、通信、交通和能源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企业发展需求的问题,增加了农民工返乡创业额外投资。

(五)创业引导服务不够到位。面对大量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政府在创业指导、产业政策引导和市场信息指导上出现滞后现象,大多数返乡创业民工创业投资存在很大的盲目性,且多是从事种养殖业,容易受到市场变化和自然灾害的影响,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强。

(六)缺少创业必需的土地等场地。据调查,很多农民想利用自己的土地从事自己最熟悉的如养猪、养鱼等项目的创业,或者建简单的厂房从事家庭作坊式的创业等,但都因为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而“卡壳”或“夭折”。

(七)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一是在西部地区,各级政府专门针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配套扶持政策很少,缺乏有力支持;二是虽然某些地区制定了一些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但有些政策尚不够具体,可操作性差,缺乏吸引力,或者因宣传不到位而不被返乡创业人员了解;三是为了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政府往往乐于在创业前引进,而在创业过程中却缺少关注和支持,这就必然影响创业者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各级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信息不畅通,80%以上的返乡创业企业在乡()、村从事创业活动,信息来源渠道较少,致使企业市场竞争力低,效益不稳定;五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尚未建立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联动机制,缺乏财政贴息、减免税收、政府补偿等鼓励及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配套优惠政策,金融支持相应缺乏引导和动力。

(八)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了解存在盲区。200811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的用工和社会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而农民在创业过程中最容易忽略的就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一方面是因为农民自身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另一方面是因为对于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农民创业者而言,极大地增加了成本压力。农民创业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会本能地选择逃避法律责任,用工极不规范,较少参加社会保险,存在着较大的隐患。

三、对策和建议

(一)把引导兰州农民工返乡创业纳入城乡统筹的范围内考虑

当前强调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就是要求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农民工返乡创业对于农村经济长远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项目不但可以高效率使用当地的特有资源,而且长时间的打工生涯所培养的市场意识使其更容易把握市场动态,创造利润。同时,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模式可以很好的促进小城镇发展,而小城镇发展所带来的聚集效用和规模经济也会反过来促进创业企业的快速发展,小城镇建设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在发展小城镇的进程中,各县区级政府应为创业者和转移者提供许多优惠政策,使得农民工的创业行为更加便利、意愿更加明显。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提供优惠政策:首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有助于增强农村自身的吸引力。兰州应努力把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和国家正在逐步实施的消除城乡发展中轻视农业和构建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市场政策结合起来,努力消除农民工在进城务工和返乡创业过程中的政策阻碍,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逐渐取消二元户籍制度、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增强农村本身的吸引力。其次,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反哺农村,可以起到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作用。据调查,我们发现兰州具有较大的农业发展优势,农产品的特色较为鲜明,畜牧业和养殖业的繁殖和成活率也较高,农民工返乡进行创业的项目选择性较多,而城乡一体化的各项鼓励和支持政策又可以促进和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充分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同时,兰州也应积极探索建立工业园区,吸引东部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产业基础。在金融信贷方面向农民工倾斜,多为农民工量身订做一些小额金融产品;创新土地利用机制,扫除农民工创业的土地障碍。再次,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可以为农民工创业者提供便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要求逐步消除影响城乡互通的政策障碍,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以及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在上述指导方针的框架内,可以成立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协调领导机构,统筹整体工作。在企业申办规模、涉及领域、首次出资额、注册、工商登记、税收等方面,为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优惠,减轻企业负担。

(二)把引导兰州农民工返乡创业纳入到区域产业规划的范畴内考虑

基层政府应把农民工返乡创业列入发展社会经济的规划之中,摸清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并在乡()政府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领导小组,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建立创业农民工档案,及时报道宣传,扩大农民工返乡创业影响;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创业农民工代表座谈会,了解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并就反映的问题同有关方面进行协调,帮助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困难;就农民工返乡创业统一规划的制订提出具体方案,以供乡()政府决策时依据参考等。农民返乡创业的行为大多属于市场行为,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当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形式比较普遍时,就要突出考虑“导”的问题。2008年底,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增长产生了巨大冲击,而中国经济的增长尤其是外向型企业的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这势必会影响农民工的就业。兰州作为向各地农民工的主要输送地,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很多农民工“班师回朝”,希望在家乡重新构建自身发展模式。而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多从事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农产品和初级工业加工品。可以考虑把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放到整个县域经济规划内来考虑,促进分工深化形成规模经济。具体应从加强产业规划、加大对小城镇的扶持力度方面引导兰州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企业发展。

(三)把引导兰州农民工返乡创业纳入到提高农民素质,改变农民落后观念的轨道上来

农民整体素质低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农民工的返乡规模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农民的整体素质。首先,兰州可以通过鼓励农民工创业为依托,进行培训。返乡创业农民所学习的技术一般容易掌握,而农民工本身也比较情愿把技术传授给他人,因此可以利用创业者开办技术培训班。不但可以提供农民的整体素质、培养潜在的创业者,而且为创业者所创办的企业培养技术性人才,丰富兰州农村人力资源。其次,兰州可以利用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契机,整合农村现有培训资源。对于农村来说,电大、夜大等培训资源也不少,但是培训的项目缺乏目的性。政府可以充分利用返乡创业者所带来的契机,整合现有培训资源、设立一些针对当地资源的、实用性强的科目,使更多培训过的人能在本地工作,充实劳动力队伍。最后,兰州市政府为返乡创业者本身提供培训服务。当返乡创业行为具备一定规模后,就应该考虑提升创业者本身的文化素质和思维方式。毕竟创业者大多以第一代移民为主,他们的整体素质不高,兰州市政府应该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为创业者开办技能和知识培训活动,提高他们接受新技术、新思想的能力,培养他们的企业家才能,为企业的转型和升级储备人力资源。

(四)财政扶持政策

兰州政府要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财政扶持力度,积极整合财政及其他资金,对返乡创业者给予支持。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各项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的作用。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返乡创业创建良好硬件环境

国家应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突出抓好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小城镇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创建“工业园”、“返乡创业园”和“返乡创业一条街”等创业基地,不断增强小城镇的创业项目承载能力,减轻返乡创业者的额外投资压力;要根据“非禁即入”的准则,降低入居园区的门槛,对入居企业推行“绿卡”制度,允许其“先上车,后收费”,并成立“返乡创业园”管理委员会统一给业主提供政策和信息指导,代理业主办理相关的证件和手续等。

2、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为返乡创业提供资源使用优惠政策

国家可以参照农业反补贴的办法,加大对返乡创业的财政补贴力度。对于返乡创业,特别是创办为解决当地就业、“留守儿童”、“留守媳妇”问题做出重大贡献的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和科技效能型经济实体和农业产业化企业,政府要在用地、用水和用电等问题上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例如,可以考虑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低于市场价的土地资源和用水、用电等创业便利,其差价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

3、为返乡创业提供融资优惠政策

一方面要加快信贷改革与创新步伐。一是鼓励和引导发展乡村和城镇社区中小金融机构等,并把农村中小企业作为其主要目标客户,提供贷款服务。二是坚持支持其它商业银行到农村地区设立营业网点或巩固其已有营业网点为返乡创业提供信贷服务。三是考虑设立行业协会基金担保公司,由政府牵头组织成立行业协会,协会要求成员企业根据企业的发展规模,按企业利润的一定百分比提取费用组成行业协会基金,再用协会基金做担保,为符合要求、有发展前景的新企业和进行规模扩张时遇到融资困难的企业向银行贷款做担保。另一方面,政府要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信贷担保和信贷补贴。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项扶助基金,为返乡创业提供信贷担保。同时协同金融机构为返乡创业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利息差额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

(五)税收扶持政策

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起步阶段,能够获得的资金支持较少,大多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兰州政府应积极会同税务部门,及时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减免一定的税收,减轻创业者的纳税负担。对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应充分考虑到创业者的实际情况,对新办企业可以采取前几年免除征税或全额返还的作法,待到企业产生盈利或生产运营步入正轨以后再征收所得税。对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办的企业可以考虑给予同外商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兰州市也应根据当地返乡农民工的规模和所选择的创业项目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税收政策,对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项目给予税收上面的优惠,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六)金融扶持政策

资金短缺是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最重要的掣肘。在农村,创业者无法获得有效的资金供给渠道,在融资难面前,回流者的创业行为往往难以顺利开展。为了有效促进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为创业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必须首先解决融资问题。鉴于以上现状,兰州市政府应从以下方面来拓展返乡创业农村外出劳动力融资渠道。

1、鼓励和支持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开展针对性的金融创新

农村金融机构原有的金融产品无法满足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的资金需求,各地政府应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开办特色金融产品,对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贷款贴息可以从政府的专项就业资金中安排;要鼓励农村金融机构改进资信评估制度,建立信用档案和评级发布、失信惩戒机制;要鼓励农村金融机构放宽农村地区抵押物的范围,如允许小城镇的企业地产包括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试行农民承包土地抵押等探索抵押、质押贷款和联保贷款方式,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区、县财政出资,为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获取信贷支持提供方便。

2、建立和完善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的信贷担保体系

各地应加大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的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力度,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信贷担保,确保他们能够及时有效的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持。这种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应在实践中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由于农业税费取消后,基层政府财政收入来源减少,资金紧张,中央和省级政府可以考虑为地方性信贷担保机构提供一定的资本金并加大对政策贴息的力度,使信贷担保机构有足够的承保能力为返乡创业者提供信贷担保;第二,加强对资金用途的监督。信贷担保机构本质上属于进行商业化运作的企业,要防止政府对信贷担保机构大包大揽的做法,杜绝乱贷现象的发生,并对返乡创业者的贷款用途进行全过程监督,使资金在返乡创业者手中能够发挥最大效用。

3、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坚持为“三农”服务,优先选择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足的农村地区进行试点,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流向急需资金的农村地区,这对于缓解农村地区资金短缺现象具有积极意义,返乡创业的农村外出劳动力完全可以利用这一平台,获取创业的资金来源。今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应明确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更便利、更充分、更有效的金融服务,使返乡创业者群体能够享受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成果,努力打造双方互利共赢的新局面。兰州农民工返乡创业除了参照上述途径外还可以享受到当地金融政策。金融机构应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856 号)精神,给予农民工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期限为3年。经办银行可将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精神,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对于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超过当年职工总数30%以上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额度由企业、担保机构、承办金融机构商定。

(七)产业扶持政策

《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降低准入门槛,为农民创业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入的领域、能够实行多元化投的领域、对外资开放的领域,均允许创业资本进入,对创业农民初创的小企业,按照行业特点降低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注册资本较高的,可按规定分期到位。兰州市就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项目需要进行一定的引导与扶持。所要扶持的产业,可以是已有一定产业技术发展基础及竞争力、产业关联度大的产业;也可以是市场需求潜力大、成长性好的产业;还可以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面临严重挑战的产业;在国际范围内具有动态的比较优势的产业;对现有传统产业技术具有高渗透性、有益于提升产业结构的产业;以及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先导产业等。

(八)土地扶持政策

土地使用是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面临的又一困难,出于土地集约使用的目的,目前,各地都倾向于将企业集中在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或集中区内,以减少土地浪费,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然而,由于工业园区、开发区或集中区拥有更好的硬件条件(如地面硬化、道路、供水供电等等),使用价格相对偏高,以致部分返乡创业者不具备支付能力,这也加大了创业者的创业成本,增加了创业难度。在土地使用方面,各地可以根据返乡创业者的创业项目的不同,分设不同使用年限的地块,按不同使用年限,分级分类的征收土地使用费,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降低土地出让价格,对使用年限较长的企业,可以延长土地使用费的缴纳年限;对于创业失败,没有能力缴纳土地使用费的,可以在收回土地使用权后,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费。目前,在针对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的土地使用方面的优惠政策,各地也有不少尝试和实践,得到了不少新鲜经验。例如,借鉴重庆经验,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在土管、农业、财政、工商、税务、专业合作社等主体的参与协调下,探索兴办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和交易场所,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透明资讯和周到的法律、税收、政策服务,有力地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体化、产业化、商品化经营;河南省信阳市对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经商办企业所需的生产经营用地,允许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其土地使用权可依法流转。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的情况下,兰州市应努力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使用权自由转让、承租和买卖的土地交易市场,在政府的引导下,允许按市场供求关系和自愿互利原则对土地资源的承包权和经营使用权自由进行交易,挖掘土地产权交易的变革空间。与此同时,要对农民工返乡创业者给予一定的土地使用财政补贴,即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土地资源,其差价由政府予以补贴。除此之外,兰州政府应与国土、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农民工返乡创业生产经营场地,把农民工返乡创业用地纳入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积极改善创业环境。可在现有的各类开发区和农业园区中安排必要的场地,建设一定比例的廉租厂房,开辟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在各类开发区和农业园区内创办企业用地,享受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允许通过迁村腾地、用地置换、利用宅基地房等方式盘活农村存量非农建设用地,将腾出来的集体土地优先用于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对创业成功、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鼓励其长期投资、稳定发展,及时妥善解决其扩大生产所需用地问题。引导和鼓励返乡创业者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农村撤并后闲置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进行创业。

(九)市场扶持政策

与其他投资创业主体相比,农村外出劳动力仍是创业群体中的弱势群体,返乡创业面临的困难也更多,地方政府要根据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的实际困难,因地制宜的制定和实施更多有利于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的市场扶持政策,鼓励和激发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的激情,努力打造和优化有利于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的市场环境,以吸引更多的农村外出劳动力回流,在家乡建功立业。具体而言,市场各行业应对农民工创业放宽准入条件。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和领域,都应鼓励返乡创业者进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对农民工返乡创办公司且属于当地重点发展的产业或行业的,应适当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对在农村合法经营的小商小贩,可免于工商登记。在符合城乡规划、市(镇村)容、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返乡创业者的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可视为创业经营场所。以上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要求的,按规定执行。

(十)环境优化政策

地方政府要真正转变观念和做法,变管理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为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为此,可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简化办事程序,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长时间以来,政府机构办事程序复杂,时间长,效率低已成为我国不少地方政府的诟病,繁杂的行政程序,增加了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的时限,也容易贻误商机,严重阻碍了返乡创业活动的正常开展。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相关部门要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减少办事环节,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为创业者建立开业和立项的“绿色通道”。并尽量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各单位利用各种名目向创业者吃拿卡要和乱收费。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对不合理的坚决予以取消取缔。地方收取的各类综合性规费和服务性收费,原则上按最低限额收取。农民工返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省内权限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社会治安环境的好坏关系着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与否。社会治安环境不好,特别是村霸乡霸、地痞流氓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会危及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甚至危及到创业者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保障企业有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政府必须下大力气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打击偷盗、抢劫、绑架、勒索等严重危害创业这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返乡创业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创业提供一个安全、有保障的社会环境。

3、提供切实可行的公共服务,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兰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工商、财税、融资、征地、劳动人事档案、落户和户籍管理、子女入学、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和便利措施,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协调落实有关政策,优化创业外部环境。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向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或者低收费的公益性服务,同时应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服务组织依法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相关服务。同时。各级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人才,帮助企业招聘所需的劳动力。要加强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将返乡创业者和所创办的企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十一)培训教育、信息引导与技术支持

1、开展农民工进城前培训和返乡后的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

兰州市政府应针对农民工的不同特点,免费开展针对性培训。劳动保障部门要对留下来就近就地就业和继续外出务工的,开展转岗技能、种养殖业技术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围绕中央确定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项目组织培训。围绕各县的用工需求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开展定单、定点、定向培训。对有资金、有技术、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创造有利条件,使其能够自主创业、自谋生路。农办、劳动保障、农业、扶贫、教育、建设、农机部门及工青妇等团体,要抓紧时间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培训种类,组织师资力量,到农村设点办班,大规模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提高返乡农民工的择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依据推拉模型,农村外出劳动力自身能力素质高低与其是否做出回流决策有着重要的关联性,但自身能力素质对回流决策的影响存在一个临界点,临界点前后对其回流决策的影响是不同的。而在现实中,农村外出劳动力在城市从事的多是非正式部门工作,对其技能培养、资源积累并无太大帮助,因此,我国目前农村外出劳动力回流多属被动回流。这种回流不仅意味着农村外出劳动力自己对“进城”的放弃,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他们是被产业升级、技术发展和素质提高的浪潮淘汰了,在他们退出之后,高素质的、能满足现实需求的农村劳动力尚未及时补上,以至于出现“民工荒”。

 1)、农村外出劳动力教育培训——内源、外生的共有需求。提高农村外出劳动力的自身素质不仅有利于其向城市的转移,提高其收入,同时更是我国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一个内源、外生的共有需求。①农村外出劳动力教育培训的内源需求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时普遍具有较高的收益预期,这是其流入城市的主要动力,而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农民工最新生存状况研究报告》显示,农民工平均受教育时间为8.7年,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高达80.5%,农村外出劳动力素质较低的现实使他们大多只能从事竞争激烈、工资低廉的初级劳动,这就造成了农村劳动力外出时的美好憧憬与残酷现实间的矛盾。一般而言,较高的人力资本会带来较高的收益,受教育程度和教育的适用性与劳动者收入之间呈现较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出于提高在城市工作收入的目的,农村劳动力会产生继续接受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素质的原始动力。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半数以上的农村外出劳动力希望定居城市。可见,收入因素并不是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的唯一决定因素,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希望借此完成由“农村人”向“城里人”的转变,这一转变的前提之一就是农村劳动力自身素质的提高,使之符合城市用工部门对职工素质的要求,能够适应城市工作和生活,而依据推拉模型可以看出,大多数农村外出劳动力由于自身素质低下,无法实现定居城市的愿望,被迫回流,因此,农村劳动力为了实现定居城市目标,也会催生出接受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素质的需求。②农村外出劳动力教育培训的外生需求。对农村外出劳动力进行教育培训是我国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需要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入城市,随着我国工业化发展阶段逐步由中期向后期发展,城市用工部门在吸纳劳动力时,对其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现实中,涌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大多是低素质的,这一矛盾的存在不但使大量农村外出劳动力无法被城市用工部门所吸纳,同时城市工业化发展所需的高素质劳动者也得不到满足,这阻碍会我国工业化的进程,最终也必然会影响到城市化目标的实现。为了使我国工业化发展有足够的高素质劳动力保障,早日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也需要对农村外出劳动力进行教育培训。

2)、农村外出劳动力教育培训的模式选择。兰州市应构建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为辅,相辅相成的农村外出劳动力教育模式,这种模式是解决教育培训低效率和低质量的有效办法。这一模式应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①输入地的教育培训主要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特别要注重农村外出劳动力就业后职业技能素质的提升,按照输入地对劳动力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高劳动力的专业技能。同时,输入地的教育培训还要注意到农村外出劳动力思想、心理和政治等各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其早日实现农村向城市的转变提供良好的条件。②输出地的教育培训主要以引导性培训为主,主要完成农村外出劳动力输出前的准备工作,避免农村劳动力盲目无序流动,同时辅之以必要的一般性技能培训。为农村外出劳动力日后职业技能素质的进一步提高打下基础。③在成本分担上贯彻政府投入和用工部门承担为主、农村劳动力负担为辅或免费的教育培训原则。这样不但照顾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同时也贯彻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避免以往教育培训模式中用工部门作为受益者却无成本分摊的缺陷。

3)、针对返乡农民工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创业成功率。兰州市政府应发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各类培训机构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技术指导、管理咨询、融资指导、企业诊断等服务,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返乡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的,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各级政府可依托当地劳务工作机构成立返乡创业者指导(服务)中心,免费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交流活动和科技讲座,使创业者获得必要的技术支持。各级政府要结合农业和农村特点,筛选一批用工规范、市场前景广阔、社会责任性强的企业作为农民工创业实习基地。要引导已创办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发展能力。并就创业单位的员工进行职业培训,指导返乡创业者创办的企业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对员工做好有针对性地岗前和在职培训。各级政府要将这些企业吸纳的农民工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要加大投入,完善培训补贴制度,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市、区(县、市)两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乡(镇)劳动保障所为依托,根据创业人员的需求,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企业管理、劳动用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要根据创业人员的创业项目组织开展盆景栽培、园林绿化、餐饮服务等培训,提升创业项目的生命力;要采取 “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阔创业人员的眼光,增强创业的有效性,提升创业的成功率。

2、建立信息服务平台,为创业者广开信息渠道

一定意义上而言,现代市场经济就是信息经济,信息就是财富,信息就是市场,信息对创业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由于返乡创业者地处乡村,信息来源渠道较少,无法及时有效的把握市场信息变动情况,往往会使创业者贻误战机或依据过时和错误的市场信息做出决策,以致阻碍创业活动的顺利开展甚至造成创业的失败。作为政府,应该急创业者之所急,想创业者之所想,主动承担起信息收集和传递的任务,利用自身资源,搭建企业与外部市场联系的信息平台,主动加强与外界联系,大力向外界宣传本地企业和产品信息,为创业者广开信息渠道,为本地区具有相对优势的产品寻找市场空间,帮助他们开拓市场,扩大市场规模。兰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县乡政府要整合各职能部门涉及创业的相关信息,同时多渠道收集市场信息,为返乡创业者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创业信息发布平台,向返乡创业者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及时传送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类市场信息。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对农民工返乡创业进行积极引导。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大对返乡创业政策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农业、科技、劳动等相关部门组织相应力量,根据返乡创业农民的需求组织开展好创业项目的评估、论证。兽医、农技、科技等部门要根据创业的需要提供种养殖业在病虫害、牲畜疫情防治等方面的服务。信息部门要根据返乡创业农民的需要提供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服务。

3、加强技术引导,拓宽创业渠道

农民工返乡创业,产品技术含量较低,但其中也有一些企业,需要比较专业的技术,如从事养殖业,也离不开科学的养殖方法和专业知识。对创业者知识缺乏和技术积累不足方面,政府应该有所作为,可以有针对性地从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科技机构和职业学校等处聘请一些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为创业农民工开设专题讲座,现场指导解疑答难;帮助创业者同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建立经常性联系,使创业农民工遇到技术方面的难题时有所依靠等。

 

 

 

调研组成员:吕文广

  稿  人:吕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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